中国证券报转载: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9月4日,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19年第7期药品质量抽检通告。本期信息显示,6批次饮片样品不符合规定。
为了加强对药品的质量监督管理,规范市场秩序,保障上市药品和药包材产品质量安全,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相关单位对本市药品生产、经营和使用单位开展了质量抽检。
据本期发布的《药品抽检不符合规定情况汇总表》,抽样自上海好药师大由大药房有限公司、标示安徽美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干蟾皮(批号:111609114)样品,被检出性状、炮制项目不合格;抽样自上海金石大药房有限公司龙翔路药店、标示上海德大堂国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山楂(净山楂)(批号:18050502)样品,被检出水分项目不合格;抽样自上海市宝山区大场医院、标示上海德大堂国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甘草(批号:18012110)样品,被检出重金属及有害元素项目不合格;抽样自上海慈济药业有限公司、标示安徽孟氏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盐杜仲(批号:170501)样品,被检出性状、炮制项目不合格;抽样自上海市普陀区中心医院、标示上海虹桥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厚朴花(批号:180903)样品,被检出含量测定项目不合格;抽样自上海谦德大药房、标示安徽省万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番泻叶(批号:180702)样品,被检出性状、杂质项目不合格。
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,已组织相关监管部门对通告产品采取控制措施并依法查处,要求涉及的企业或单位根据风险高低采取暂停销售、使用或召回等控制措施并查清原因,消除风险隐患。
同时,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在合法正规的医疗机构、药店等购买药品并索取保存相关凭证;购买药品后要按说明书标明的贮藏条件保存药品,并按医嘱或说明书用法用量服用药品,特别注意说明书上的不良反应、禁忌、注意事项等内容。
药品抽检不符合规定情况汇总表